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政治局全体同志要改进调查研究,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要规范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要改进警卫工作,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要改进新闻报道,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要严格文稿发表,除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法律依据:《政治局贯彻落实规定的实施细则》 一、改进调查研究 1.注重实际效果。安排政治局委员(含政治局常委,下同)到基层调研要紧紧围调研主题,实事求是地安排考查内容,为领导同志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创造条件,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调研解决问题。在考察点上,要使领导同志有更多的自主活动,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情况,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走过场。政治局常委可结合分管工作听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汇报,一般不召开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工作汇报会和由省级几个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各考察点现场要真实,不能为迎接考察装修布置,更不能弄虚作假。汇报工作时要讲真话、报实情。2.减少陪同人员。政治局常委到地方考察调研,陪同的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5人,省(自治区、直辖市)陪同的负责同志不超过3人;其他政治局委员到地方考察调研时,陪同的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省(自治区、直辖市)由1位负责同志陪同,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负责同志可不陪同。政治局委员到地方考察调研,不搞层层多人陪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只安排1位负责同志陪同;考察企事业单位和条条管理部门时,其在异地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不到现场陪同。3.简化接待工作。政治局委员在地方考察调研期间,不张贴悬挂横幅标语,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不安排超规格套房,一般不安排接见合影,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除工作需要外,不安排政治局委员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政治局常委外出考察时根据工作需要可由空军安排飞机,也可乘坐民航飞机;其他政治局委员外出考察乘坐民航班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乘坐空军飞机,须经报批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二是精简会议活动。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三是精简文件简报。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四是规范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五是改进警卫工作。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六是改进新闻报道。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七是严格文稿发表。除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八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法律依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政治局全体同志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法律依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 政治局全体同志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十九大报告指出,出台规定,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反对。规定带来的不仅是一次直面现实的“问题清扫”,也是一次回归传统的“思想整风”,更是一次党内政治生态的“集中净化”,开启了一场正风肃纪、激浊扬清、刷新吏治的作风之变,党心民心军心为之一振。法律依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 第一条 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第二条 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第三条 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第四条 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第五条 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第六条 要改进新闻报道,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第七条 要严格文稿发表,除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第 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政治局全体同志要改进调查研究,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要规范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要改进警卫工作,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要改进新闻报道,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要严格文稿发表,除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法律依据:《政治局贯彻落实规定的实施细则》 一、改进调查研究 1.注重实际效果。安排政治局委员(含政治局常委,下同)到基层调研要紧紧围调研主题,实事求是地安排考查内容,为领导同志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创造条件,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调研解决问题。在考察点上,要使领导同志有更多的自主活动,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情况,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走过场。政治局常委可结合分管工作听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汇报,一般不召开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工作汇报会和由省级几个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各考察点现场要真实,不能为迎接考察装修布置,更不能弄虚作假。汇报工作时要讲真话、报实情。2.减少陪同人员。政治局常委到地方考察调研,陪同的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5人,省(自治区、直辖市)陪同的负责同志不超过3人;其他政治局委员到地方考察调研时,陪同的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省(自治区、直辖市)由1位负责同志陪同,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负责同志可不陪同。政治局委员到地方考察调研,不搞层层多人陪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只安排1位负责同志陪同;考察企事业单位和条条管理部门时,其在异地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不到现场陪同。3.简化接待工作。政治局委员在地方考察调研期间,不张贴悬挂横幅标语,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不安排超规格套房,一般不安排接见合影,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除工作需要外,不安排政治局委员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政治局常委外出考察时根据工作需要可由空军安排飞机,也可乘坐民航飞机;其他政治局委员外出考察乘坐民航班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乘坐空军飞机,须经报批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第一,要加强思想教育,在转变工作作风上下功夫。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树立公仆意识。 要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公仆,要坚决克服“官本位”的思想,克服“高高在上”的思想,二是要提高工作效率。 在残疾人最不满意的工作环节改起,从残疾人最关切的利益做起,在消除推来扯皮、效率低下等不良风气上动真格,见实效。 三是要大兴务实之风。 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务实事、求实效。 四是密切与基层残联及残疾人的关系。 要深入开展与残疾人的“心连心”活动,为基层残联和残疾人解决实际问题。 第二,要加强学习培训,在提部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上下功夫。 要在提高残联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上下功夫,把干伍建设作为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的着力点。法律依据:《中国党章程》 第十四条 中国党领导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坚决打击各种危害和利益、危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犯罪活动和犯罪分子,保持社会长期稳定。坚持总体观,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执行工作纪律的自觉性;二、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十五条 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3种观点: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1、 学习不够,理论水平有待提高。学习不够积极主动,刻苦钻研精神不强。一是缺乏“挤”劲和“韧”劲。二是理论联系实际不够,还不能很好地用理论去指导实际工作。2、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工作思路不宽、不活,很多时候还是循规蹈矩,安于表面,缺乏创新意识,不能用全新的思维和方式去做开创性的工作。3、作风不够扎实。工作不深入、不扎实。有些工作浮于表面和有应对的思想。工作标准不精益求精,处理问题有时还存在瞻前顾后、患得患失,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降低了工作标准。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1、平时疏于学习。总认为,只要能把本职工作干好,其他学习都无关紧要,殊不知,学习与工作是相辅相成的。只有深入地、系统地、全面地学习,才能更好地胜任自己的工作。有时,对于自己所学的东西,也没有认真去深入消化,吸收,也就不能很好地做到把自己所学贯彻到实践中去,落实到行动上来,致使在实际工作中水平有限。加之学习的主动性不强,对于学习制度坚持不够,致使学习收效不佳。2、思维局限,进取意识不够强。认为工作上过得去就行,不求冒尖,但求稳而不乱,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按部就班,认为只要规规矩矩地按条款、按规章制度办事,工作不出错,不添乱子,也就问心无愧。没给自己树立起跨越的高标杆,让自己朝着目标坚定地走下去,反而缺乏向更高目标追求和奋斗的激情与勇气。三、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针对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反思,加以改进,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扎实做好每项工作,提高自己综合素质。转变作风、提高效能、狠抓落实”活动整改措施 根据党工委关于深入开展“转变作风、提高效能、狠抓落实”主题教育活动的安排,通过学习和自查自纠,认真分析了自己在责任意识、工作作风和纪律观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受启发,受益匪浅,感触颇深。对这次“转变作风、求实求效”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素养和党性修养,坚定了理想信念,转变了工作作风,促进了本职工作,较好地达到了学习提高阶段的学习教育目的。结合本次活动,着力解决自身问题,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法律依据:《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的;(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三)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的;(四)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工作作风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员工工作纪律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工作热情不旺、工作劲头不足、工作动力不大,工作要求不高,表现为典型的“动力缺乏症”:一是对工作缺乏敬业的感情。对工作麻木不仁,冷淡厌烦,责任性不强,要求不高,得过且过,应付了事,马马虎虎,满足于一般性常规工作任务的完成。工作纪律散漫,上班迟到早退,无所事事,随心所欲,有的甚至在上班时间溜之大吉,玩麻将打扑克,有的干脆成伙结伴下去吃喝玩乐,胡搞乱来,败坏了党和干部的形象;二是对事业缺乏奋斗的热情。法律依据:《中国党章程》 第二条 中国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党员干部转变作风,前提在于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高度的政治自觉。然而,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时候搞“上有、下有对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有的心态漂浮、作风急躁、急功近利,在基层工作时间稍长,就心浮气躁,耐不住寂寞,静不下心来,工作浅尝辄止,敷衍塞责;有的生活上贪图安逸、追求享受、相互攀比等。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源就是理想信念缺失、宗旨意识弱化。法律依据:《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三条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第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紧密结合安全专项整治“二下二上”集中攻坚阶段,组织各专业部门进一步优化“五查五严”工作方案和排查重点,力求检查范围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照五个方面25项重点内容,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切实提高防控重大风险的能力。同时通过组织开展专题讨论,统一全员思想,提高认识,确保排查工作到位、问题整改到位、措施效果到位。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强化安全职责履行,促进安全压力传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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