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必然会造成一系列法律后果,主要包括:
1、公司主体的变更涉及公司的解散、变更和新设,在新的分立形式中,原公司解散,新公司成立。原公司存在于派生分立的形式中,但由于股东和注册资本的变化,主体必须变更,新公司成立;
2、股东身份和持股的变化。股东从原公司股东变为新公司股东。就留在原公司的股东而言,虽然股东身份没有变化,但由于公司分立一般会导致原公司规模缩小,随着股东和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剩余股东对公司的持股份额必然会增加;
3、债权债务的变化。随着公司的分离,原公司承担的债权债务也将因分割而变为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的债权债务。
企业分立,是指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立为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律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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