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_________:(托运方)代理人:_________
承运方:证件号: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
货单号:_________________品名: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_;
注:运输车辆为乙方自己的运输车辆;
车型号:车身长:米,车牌号:发电机号:。其中运输路途中产生的过桥、过路费、油费等全部费用有乙方支付,途中车辆发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货运司机)负责把货运到到达点货物起运地点温江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___收货人联系人电话:
三、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2:.00时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甲方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共计;付款方式余额;货到达地点托运方支付给乙方。
五、本协议生效后,已装车的货物全部由乙方负责,如发生意外损失,(如火灾、丢失、油污、脏烂、磨损、漏雨等人为灾害)均有乙方运输单位及个人按市场价格负责全部赔偿给甲方。
六、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七、双方义务
收货人(甲方)的义务及责任: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
承运方(乙方)的义务及责任:如果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偿付甲方违约金。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八、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使生效。货、款两清时,终止本协议。注:中途不准配货,如发现配货罚款50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甲方单位盖章
20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贵州燃二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输要求,现甲乙双方由个体经营进行联营,已与公司签订了物流运输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该合同的的前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
经双方协商,特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甲方负责对联运进行管理,负责与公司接洽协调,乙方每月每个车交纳管理费200元整(拉不拉都要交,不交的从押金扣)。
二、乙方承担运输税费。
三、乙方每运输一车货物返回后次日必须持回单交甲方,统一与公司核对。
四、运费采取月结,由公司统一支付给甲方后,一周内转给乙方。
五、与公司合同规定的运距运价,云南方向运费由甲方结算。
六、特殊地方特殊处理。
七、承运方对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毁损及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遵守与公司物流全员规定,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
2、服从甲方运输派遣。
①见车排队,在公司门卫处登记有效,驾驶员协同门卫管理(中途离场视为未排队,必须重新登记排队)。
②凭甲方派车单进场装车,遵守公司管理规定。
③乙方如有事,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如果已排队并开出派车单,乙方称有事或选择运输线路的行为,每次给予600元罚款(当场罚款归公),并落空到无车辆的上一轮的最后一位。
④车辆已经排队,司机应提前到厂等候,不到或离开现场不能按时进厂装车造成秩序混乱和延误装卸工人装车的,作落空处理,并给予500元罚款(当场罚款归公)。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有效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甲方:
方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以下是“物流公司运输合同范本”希望能够帮助的到您!
甲方:____公司签订地点:
乙方:签订时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业务模式
甲方根据业务当天___采购实际情况以《物流发货单》的方式通知乙方去甲方指点供货单位提货,乙方根据甲方《物流发货单》,《货物提单》上的货物名称、规格、产地、数量跟实物确认无误后进行装运货物,并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二条货物运输定价
自合同签订生效当年为人民币___元/吨,以后年份运费随行就市。甲方除支付上价格外,不再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装车、转运、卸货等产生的费用),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货物验收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供货单位拿《货物提单》,核实两张单据跟实物无误后,将《物流发货单》盖章后回传甲方指定地点,如发现其中单据跟实物不符应立即通知甲方相关负责人,否则相关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四条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起运点:
货物到达地:
第五条货物承运日期及到达时间
承运日期:乙方根据当天《物流发货单》上面的日期,将货物安全及时的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如逾期未将货物及时送达目的地,视为乙方违约,因此给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组织运输工具所支付的运费的差额、甲方因违约给第三方的赔偿,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派出的运输工具和人员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因此给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货物运到期限:货物必须在拿取货物提单的第二天上午___之前送到货物指定地点。
第六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毁损、丢失,调换等。甲方有权根据该批货物的当时购买的市场价值提出全额赔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乙方将货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仓库管理人员在《物流发货单》上签字盖章后,乙方司机凭《物流发货单》去甲方财务办公室结算,每月___日和___日为结算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各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相应支付给乙方所需费用。
2、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的,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好货物,并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在结算日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运费或者甲方许可的费用为由对运输货物进行留置,必须将所运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货物到达甲方运输目的地,在乙方运输司机的配合下,甲方应积极组织人员进行货物卸载,其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发货单》后,应根据《物流发货单》上的联系方式去甲方供货单位提货,提货时结合《物流发货单》上的名称,数量,规格清点货物,如发现数量,名称,规格,材质与实际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
2、乙方作为甲方运输合作单位,对甲方的货物有优先承运权;不得推脱运输。
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
4、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说明原因,若甲方调查发现有不属实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乙方货物装运过程中应将该批货物的《材质证明书》,铭牌等随机文件交给甲方收货人员。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每次发货前,甲方提供准确《物流发货单》,作为乙方去甲方供货单位作为提货依据,由于乙方未按提单要求清点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材质及产地提货导致运输出现错误,其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2、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5、乙方如在一个月内有三次推托运输业务,甲方视为乙方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十条:变更与终止
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纠纷处理
若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注册地人民管辖。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甲方的职工的权限只是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无权对合同的作出任何修改,更无权收取合同项下任何金额。如果确有必要对本合同作出修改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必须由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现金必须进入甲方的银行帐户,所有票据必须有甲方行使票据权利方为有效,否则均不视为甲方收到此款项,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免除乙方付款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与原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物流发货单》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__公司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日期:日期:
合同编号:mw01-05028
委托方: 贸易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双方本着公平、平等、等价有偿和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运输费用
1、1 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商业伙伴关系,乙方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
1、2 运输费用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乙方报价单为准,该报价单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变更价格,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否则,甲乙双方按变更前的价格结算。
第二条:甲方责任
2、1 运输时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预报当月运输计划,货柜数量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数量而订,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
2、2甲方需调用车辆前,应提前一至两天向乙方传真书面的《托运单》并注明装柜地点和时间、货物名称、箱型、重量及卸货地点,联系人及电话,落重日期等。并对所提供托运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3 特殊原因需临时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来厂装货。
2、4 厂方正常装柜时间为每天24小时。
甲方按协议约定及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技术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物流责任险。货物启运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承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资料复印件(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卡、驾驶证、身份证)
3、2乙方需按甲方《托运单》准时安排货柜到工厂装货,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厂,需提前6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迟。否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3 货物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意外,无论是否导至货物损坏,乙方在启动救急预案的同时,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随时通报事故处理情况。
3、4 本协议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3、5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4、1 乙方车辆按计划时间正常到达甲方指定工厂或仓库,如厂方无法即时装货,所产生的压夜费用为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运输费用以月结方式结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的月结对帐单传给甲方,甲方须在10天内核对完后回传给乙方确认,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提交给甲方财务部,于10个工作日内将该费用按以下约定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3 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将款项付至乙方如下账号:
账户名: 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 建行 支行
账 号: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需加盖公章)。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仅指战争 四级以上地震)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 乙双方承担各自的损失,互不追究责任。
5、2 乙方在一个月内延迟到柜 10 次,六个月内累计延迟到柜 60 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二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告知对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装柜时间表安排到柜,在未经甲方同意而延迟到柜,每延迟 6 小时按该柜的运输费用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2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诚信商业、有贿赂行为的,守约方有权不再向违约方支付所有应付但未付的款项。
第七条:其它
7、1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人民管辖,诉讼解决。
7、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 年12 月31 日止。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双方可商议续约,协商一致,另行签订续约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公司 乙方签章:货运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 年 5 月 28日 签署日期:20-- 年 5月 28日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1.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2.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附:运单编号:
签发时间:年月日
装运时间:年月日
签发地点:省市区路号
装运地点:省市区路号
发货人:
承运人:托运人签章承运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要求运达的时间:年月日时前
要求运达的地点:
收货人:
货物名称:
规格
型号:
重量:体积(长×宽×高):
包装形式:
件数:
出厂价格:
甲方:深圳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托运方)
乙方: (承运方)
为加强货物运输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加速流动资金周转,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全国运输代理之一,负责甲方指定区域的汽车,火车运输,并本着互惠互利原则,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货物名称及包装
1、甲方委托乙方以汽车(主要运输方式)或火车发运甲方所生产经营的产品,包括文管类、文具类、OA周边办公用品、OA机器耗材、展柜等产品(皆非危险品)
2、以上产品均用硬页纸箱盒包装并加塑料封箱带,承运人只接受包装完整的产品。
第二条:提货、运输、收货、签收
1、除甲方另有通知外,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到甲方公司仓库提货装车,按照甲方的发货单清点货物品种和数量。
2、乙方按甲方要求运货抵达收货地点时,必须要求收货方在签收单上按实际情况签收 货物的数量、品种、日期,收货人签署全名或加盖收货单位公章。乙方每月在结算运费 前把签收单返回给甲方。
3、乙方负责将甲方托运的货物按时、按量、安全地从甲方仓库或指定的其他提货点把 货物从铜盂运至甲方发货单指定的交货地点。
第三条:甲方责任
1、 甲方委托承运的货物保证在交付时质量完好,包装严紧,标志清晰并符合国家货物运输标准。
2、 承运货物时,甲方向乙方提供详细的货物名称、数量、收货人、收货地址、联系电话等资料。
3、 货物托运后,在未到达目的地之前,甲方有权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或取消该次托运义务,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4、 甲方有权指正乙方服务不周之处,并要求乙方限时改正。
5、 甲方依约按时支付乙方运费。
第四条:乙方责任
1、 乙方在甲方指定地点提货时,应认真清点货物的数量,并在甲方的发货单承运人栏签收。
2、 乙方必须将货物安全、快捷、准确地在协商规定的日期内运抵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各地到货天数见货物运输价格表),如延期到达,甲方有权拒付当次运费,并将视情节轻重予以乙方100元-1000元的罚款;如因乙方运输原因造成甲方货物串货,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在装载甲方货物时,必须轻搬轻放,重不压轻、大不压小;乙方须确保甲方的货物安全完整不受损坏。
4、 因乙方拖延运输时间,造成收货方拒收货物或另作加急处理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对于约定送货上门客户,乙方负责将甲方委托的商品送货上门,如有客户投诉没有送货上门,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次运费。
6、 随时应甲方要求跟踪货物的走向。
7、 乙方在承运货物时,在没征得甲方同意之前,不能将一票货物分车承运。
8、 乙方应及时将签收单返给甲方核对,以便于计算运费。
9、 货物在乙方提货后至甲方客户收货前须确保承运货物的安全,如出现货损、货差,乙方负责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
10、乙方必须对甲方所托运货物品名、数量及客户资料予以保密,如发生泄露,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作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拒付乙方未付的所有运费,抵做乙方的违约金。
第五条:保险
1、经甲乙双方协商,采用货物运价含保险,货物承运交接后,如遇货损、货差,由乙方负责理赔。
2、保险额的赔付由当月的运费抵扣,赔偿金额按甲方货物出厂价格计算,如单位价格 (每箱)超20xx元,则乙方向甲方另加收超出部分0.3%的保险费。
第六条:运费及结算方式
1、 本合同运价为门到门价格,具体运费、杂费详见货物运输价格表。
2、 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客户签收单和运输(每月5日前提供)支付运费,费用标准以报
价表为准。
3、 甲方在每月30日向乙方支付前面第二个月的运费(月结60天)。若乙方不能提供有效的
可抵扣的运输给甲方,甲方有权拒付运费。
4、 乙方上述相关手续和票据应在每月10前交付甲方,如遇延迟则付款时间顺延。在乙方按时完成相关手续的情况下,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付清运费,则乙方每天按未结款额的1‰收取滞纳金。
5、 因市场价格变化较大(因国家调整公路、铁路运价等),根据国家运输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作相应的价格调整,并由双方盖章确认生效。
6、 本合同所涉及费用均以人民币计价并以人民币支付。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本合同违约金为人民币伍万元。
2、 甲、乙双方没有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任务,给一方造成损失,除追究损失外,双方均可提出中止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3、 乙方在运作中,每月超过3次的客户投诉或发错货2次以上,甲方有权中止合同而不用作任何的赔偿。
4、 没能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而中止合同者,必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5、 甲方货物在乙方运输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不属于乙方赔偿范围,但乙方有责任采取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并向甲方提供当地公证机关签发有关险情的有效证明。
6、 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外,乙方两天内没有安排发货,或多于约定天数的一半(最多不能延迟3天)的时间送达货物,均视为乙方违约。
第:合同的变更、中止
1、 任何一方因需要变更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和补充时,应得到双方协商书面签署同意并于确认之日起生效。
2、 任何一方因业务中途中止,均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其他
1、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后,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第十条:文本、时效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指定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此前所有同类协议同时作废。
3、本合同附表货物运输价格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有权根据运输的实际情况对乙方运送区域进行调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时间: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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